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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房保障开通手机端申请

发布日期: 2019-07-30    浏览次数:6,271

为便民申请住房保障(保障性住房和租赁补贴),我市开通了手机端申请渠道,只要您有一部智能手机就能马上申请,也无需准备任何纸质材料,只需将相关材料原件拍照上传,即可完成申请。具体申请流程请阅读以下内容:

一、申请流程

(一)手机端申请

1.登录“e龙岩”app,点击屏幕下方“服务”→“网上办事”→“保障房申请”,选择申请的保障类型,进入申请界面,填写申请人基本信息及验证码后点击“提交”(*为必填项);

2.填写申请户家庭成员信息,点击“增加”,录入家庭成员信息后点击“保存并返回”,完成家庭成员录入后点击“确定”(无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则直接点击“确定”);

3.把需要提交的材料原件用手机拍照后进行上传,再点击“提交”即申请成功(无需携带材料到镇街申请)。

(二)电脑端申请

1.登录“龙岩住房保障网” (http://www.lyzfbzw.com)点击“网上申请”,选择申请的保障类型,进入申请界面,填写申请人基本信息及验证码后点击“保存”(*为必填项);

2.填写申请户家庭成员信息,点击左上角的“申请家庭成员信息”,点击“增加”,录入家庭成员信息后点击“保存”,如需增加多名家庭成员请重复以上步骤,所有家庭成员信息填写完成后,回到申请户基本信息界面点击“提交”(无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则直接点击“提交”)即完成网上报名;

3.随后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镇街申请(户籍在新罗区外的,到申请人所填写的“工作或居住地址”栏所在镇街申请)。

二、申请保障性住房应提供哪些材料

注意啦!住房保障申请材料已经简化,所需要的材料有:

1.家庭所有成员的户口簿(含首页和个人页)、身份证、居住证(如有则需提供)、结婚证;

2.若保障类型选择租赁补贴的则还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(普通住宅)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和税务部门开具的租赁发票(应体现承租方姓名)

3.离异须提供离婚证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;

 4.家庭所有成员需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个人所得税《纳税记录》证明。

5.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、市级以上劳模及省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、全国英模、平时荣立二等功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、市级以上见义勇为及军烈属称号获得者、台湾青年来闽创业就业的高层次人才、孤寡、重大疾病、残疾、失独家庭等优先分配对象,需提供有效证明;

6.申请家庭属租赁单位公房或政府直管公房的,须提供腾退公房承诺书,范本可自行到龙岩住房保障网“表格下载”栏下载;

7.申请家庭自有房产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属于C级或D级又无能力改建的,应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报告、危房照片和拆迁安置或有能力改建时退出保障性住房的承诺,承诺书范本可自行到龙岩住房保障网“表格下载”栏下载;

8.申请家庭成员曾在龙岩市区以外单位工作过的,应提供当地房改和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有无享受住房优惠政策证明;

9.全日制大学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历证书,大学毕业一年内的认定为应届毕业生。

更多住房保障申请事项可登录龙岩住房保障网http://www.lyzfbzw.com办事指南查看,如还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2300193,或前往行政服务中心23区市住房保障中心窗口进行咨询。